应如何预缴个人所得税
1. **累计收入计算** :
-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= 累计收入 - 累计免税收入 - 累计减除费用 - 累计专项扣除 -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-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。
2. **预扣率应用** :
- 预扣率根据居民个人的工资、薪金所得适用3%-45%的超额累进税率。
3. **速算扣除数** :
- 根据适用的预扣率,从预扣率表中查找相应的速算扣除数。
4. **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** :
-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= (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× 预扣率 - 速算扣除数) - 累计减免税额 -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。
5. **特定情况的预缴规则** :
- 若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,则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。
- 若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,则从超过的那个月开始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。
6. **申报与缴纳** :
- 扣缴义务人(如雇主)在支付工资、薪金等所得时,应按月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,并向税务机关申报。
- 纳税人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,多退少补。
7. **电子税务局操作** :
- 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人员信息采集、报表填写和预缴纳税申报。
8. **会计分录** :
- 计提工资、社保时:借:相关费用,贷:应付职工薪酬。
- 实际发放工资时:借:应付职工薪酬,贷:银行存款等,同时贷记应交税费—应交个人所得税。
- 实际缴纳个税时:借:应交税费—应交个人所得税,贷:银行存款。
请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指导进行操作,若有变动,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